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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年杀人后当街抛尸,这群“家长眼中的乖孩子”为何这样疯狂?

2018-03-31 新媒体 广西新闻频道

我们常说“十年树木,百年树人”,由此可见,培养一个人由小到大何其不容易!而未成年阶段是最难也是最关键的阶段。3月29日上午,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一起团伙故意杀人案,12名被告人当中,就有9人是未成年人。这些正处于青春期的花季少年,为何竟做出如此残忍的事情呢?案件背后的原因引人深思。


案件回顾


2016年3月24日早上七点多,桂林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,在翠竹路绿化带旁发现一名男子倒在地上。



接警后,民警迅速赶到现场,发现男子已经死亡。


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公安分局第三责任区刑警大队长  杨有为:

尸体当时是用被子裹着下身,然后上面穿着短袖T恤,身上有这个刀伤,经过我们技术勘查以后发现有这个刀伤,当时的话就认定为是杀人案,是一起命案。


为了尽快破案消除社会影响,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进行缜密侦查。通过天网视频排查,民警有了重大发现。


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公安分局第一责任区刑警大队长 高翔:

当日凌晨三点钟左右,有两名可疑的男子自东向西,骑着这个踏板助力车行驶,并且踏板座用类似棉被包裹的物品,露出疑似人的双腿的物品。


综合分析,这两名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。随后,民警结合两名嫌疑人的体貌特征,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大量的监控视频。


视频显示,两名可疑男子推着一辆空的助力车,经机场路往香江路方向走了一段路后,就将助力车丢进铁西小区居民楼下,慌慌张张地离开了。两名可疑男子最后的踪迹,出现在七星区一家网吧里。


2016年3月25号晚上七点多钟,当这两名可疑男子再次出现在这家网吧时,被布控已久的民警当场抓获。


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邹泳:

 经审讯,该两名嫌疑人交代出其他几名嫌疑人,迫于压力,当晚另外两名主要嫌疑人在南宁投案,随后我们又陆续抓获了其他四名犯罪嫌疑人。


很快,又有四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。



据嫌疑人李某和陈某等人交代,2016年3月23号晚上,他们和受害人黄某在一起吃饭,双方因为口角产生了矛盾。


凌晨他们回到出租屋,取了刀具再次来到黄某租住的地方,敲开门后,用刀直接往黄某身上捅,导致了他当场死亡。


随后,两人下楼借了一辆助力车,将尸体用棉被包裹,准备运往临桂抛尸。可是在车辆经过机场路时,助力车没油了,他们就将黄某的尸体抛弃在了马路边。



这起团伙杀人案的成功告破,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,不仅因为被害人黄某是一名未成年人,还因为涉案的12名犯罪嫌疑人当中,竟然有9名是未成年人,其中年纪最小的只有十四岁。


经办案民警调查,涉案的12名犯罪嫌疑人户籍地都是桂林市永福县,平时都在桂林市生活,都没有正当工作。


家长眼中的乖孩子  为何会铸下大错?


面对记者的采访时,他们的家属表现出了惊人的一致,那就是都不相信自己的孩子会杀人。犯罪嫌疑人唐某的父母早年离异,在很长一段时间,他由伯父代为抚养。在伯父眼中,当时刚刚初中毕业的唐某极其老实。


犯罪嫌疑人唐某的伯父:

在家里面很老实的。你一说,什么坏事他都不会干的,人很老实,不怎么说话的。


当时的唐某刚出校门不久,为什么就会犯下了这样难以弥补的错误呢?伯父认为,这或许跟他的社会经验不足有关。


犯罪嫌疑人唐某的伯父:

离异的孩子出来社会什么都不懂,反正老乡那里打架,叫他,就过去了。


而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莫某的父亲告诉记者,莫某已经辍学多年,很早就前往广东打工了。2016年3月24日案发当天,他正好从广东回到了桂林 ,当晚在被害人黄某出租屋里的饭局,莫某除了认识同村的两个人外,对其他人一无所知。


犯罪嫌疑人莫某的父亲:

他是很老实,很精明的一个人。他就根本不知情,不知道怎么回事,人家叫他跟着过去,他去的时候,人家搞完事了,他在后面。


2017年1月16号,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。据法院调查,12名被告人中,除了少数人跟父母租住在桂林市外,其余人都和父母分隔两地。



为了找齐这9名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,象山法院花了近两个月时间。2017年8月10日,象山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了此案。


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 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  吴矾:

从我们庭审的过程中来看,这些家长对自己的孩子,或者说包括有几个成年的,这些家长对于自己孩子平时的生活的状态,在外面交友的情况基本上是很不了解的。


庭审过程中,12名被告人都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并对自己的罪行深感后悔,表示愿意接受法律惩罚,洗心革面,重新做人。



因这起案件作案手段残忍,社会影响恶劣,法院一审依法判决12名被告人13年至1年零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



2018年3月29日上午,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不公开审理了本案。


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   审判长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,因本案涉及未成年人,本庭依法不公开合并审理。


在庭审现场,12名被告人全部到庭,其中多名未成年人身材略显瘦小,与庄严的法庭氛围形成了强烈的反差,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。



青春期的孩子都容易有叛逆心理,作为家长,要多一些耐心,及时关注到他们生理和心理的微妙变化,并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和他们进行沟通。而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屡屡发生, 并且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,更应该引起全社会的更多关注。


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 需建立立体化体系


2014年5月份,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正式成立。从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四年以来, 副庭长陈彦冰对这类案件感触很深,他认为,桂林这起团伙杀人案件同样暴露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。


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   陈彦冰:

是故意杀人,所以这个性质算是恶劣,而且他的手段也是很残忍的,起因也是非常简单的,就是这个案件的发生,是纯属暴力冲动犯罪,这也是我们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:冲动,暴力犯罪,不计后果。


记者还了解到,如今未成年人犯罪的团伙化趋势更为明显。


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   陈彦冰:

就是他们也意识到自己的力量的单薄,所以,他们需要纠集其他人员,来壮实自己的胆量,以及来给自己的行为打气。


近年来,桂林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保持平稳。2015年,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件,2016年受理了13件,2017年是14件。在陈彦冰看来,这是桂林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体系在发挥着重要作用。


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   陈彦冰:

预防我们主要是从三个层面:社会,学校,家庭这三个层面来加强预防。那么,我们社会需要做的是,形成一个社会的预防未成年犯罪的一个体系,一个立体架构,要更加加强彼此之间的相互联系,让我们的这个体系变得更加稳固,而且更加密不透风。


记者 | 李永新 钟俊维 通讯员 胡梦娜

编辑 | 刘慧

校对 | 汤婧

责编 | 李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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